一、1.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0年8月26日移署移字第1100090087號函辦理。
2.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0年9月17日移署移字第1100099463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日國內首度查獲自越南走私來臺之肉製品中,含有非洲豬瘟病毒,為免疫情擴大,除了立即進行銷毀外,檢警也正擴大追查上、中、下游相關通路。
三、為避免新住民因不諳法令而觸法,請不要任意攜帶、網購或寄送各種肉類製品(包含肉 粽、月餅、肉酥及罐頭等)來臺。如果收到來自中國、越南及菲律賓非洲豬瘟疫區國家的肉製品包裹,或來源標示不明的肉製品,應主動通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(下稱防檢局)。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最高可罰新臺幣(以下同)100萬元,輸入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產製品, 將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。
四、如欲進 一步瞭解非洲豬瘟訊息,可至防檢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(https://asf.baphiq.gov.tw/index.php)
查詢或撥打服務專線0800-039-131。
五、新增移民署多語影音宣導短片連結
[非洲豬瘟資訊專區](https://asf.baphiq.gov.tw/index.php)
[多國語言宣導影片](https://www.youtube.com/channel/UCOQltsYscVJUWrzIdgnhKjQ/search?query=%E9%9D%9E%E6%B4%B2%E8%B1%AC%E7%98%9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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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崁頂鄉公所





